微信支付首绑享2倍积分活动(11月)
首绑: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2倍积分:领券后至2024年12月31日
农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商务卡、准贷记卡、单标外币卡、汽车/家装等分期专用卡、航空/百联/华润通联名卡及其名下附属卡均不参与活动)
活动期间,农行信用卡主卡客户首次在“微信支付”绑定名下农行信用卡,即有资格至“农行掌银APP-信用卡-网购优惠”或“农行掌银APP-信用卡-优惠专区”领取微信支付2倍积分券,领券后至12月31日前通过“微信支付”消费可享2倍积分(部分特殊场景除外)。每位客户参与本活动获得的积分上限为2万积分,所获积分有效期最长13个月。本活动共7万名额,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注:“首次绑卡”前提为客户在“微信支付”从未绑定过任何农行信用卡。
1、本活动仅限在“微信支付”首次绑定农行信用卡的客户参加。“首次绑定”是指客户从未在“微信支付”绑定过任何农行信用卡,并在本活动期间完成第一次绑卡。绑卡时间及交易发生时间以我行后台系统记录为准。如客户曾在“微信支付”绑定过农行信用卡,解除绑定后重新绑定不属于符合参与本活动条件的情形,该类客户无法参与本活动。
2、“微信支付2倍积分券”领取、查询、使用规则:
(1)首绑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2)领券时间:首绑后至2024年12月31日
(3)2倍积分时间:领券后至2024年12月31日
(4)领券路径:
①农行掌银APP-信用卡-网购优惠
②农行掌银APP-信用卡-优惠专区
(5)客户完成“微信支付”首绑后,可于当日至农行掌银APP领取“微信支付2倍积分券”。若遇系统延迟等原因,客户可于次日重试领券。
(6)每位客户仅可领取1张;领取成功后有效期至12月31日,过期自动作废;活动限量7万名额,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7)查券方式:领取成功10分钟后可通过农行掌银APP信用卡-我的优惠券-优惠券-已使用查看。若该路径无券则未领取成功。
(8)使用方式:领取成功后,通过“微信支付(财付通)”渠道消费,且入账交易类型为“网上消费”或“网上支付”。
微信支付(财付通):通过微信APP扫码与被扫、微信APP收银台支付、其他APP选择“微信支付”使用农行信用卡消费。选择云闪付以及缴税等不参与本活动。
(9)积分查询方式:客户发生符合条件的人民币消费,积分到账时间不晚于合格消费发生2日(含当日)后,客户可于消费发生2日后(含当日)至农行掌银APP-信用卡-积分-积分明细查看积分累计情况。对应积分累计明细描述包括“微信支付首绑享2倍积分”字样。
3、其他规则
(1)本活动权益券不与公务卡等指定卡片额外0.5倍积分、浙大校友卡微信支付额外1倍积分活动、各类领券/赠券后享受多倍积分的活动叠加。若一笔交易同时符合以上活动和本活动,则该笔交易可累计的活动积分数为以上活动中可累计积分数最高的(若积分数相同则优先活动结束时间较早的)。
(2)本活动与《快捷支付交易积分累计活动(2024年)》活动券可叠加。 举例说明如下:客户A在2024年11月1日成功领取到本活动权益券,2024年9月1日成功领取《快捷支付交易积分累计活动(2024年)》,则其在2024年11月2日使用信用卡通过微信支付消费10元,可获得《快捷支付交易积分累计活动(2024年)》活动赠与的10积分和本活动权益券1赠与的20积分(假设此时未到上限)。客户B在2024年11月1日领取本活动权益券,在2024年11月3日成功领取《快捷支付交易积分累计活动(2024年)》,则其在2024年11月2日使用信用卡通过微信支付消费10元,仅可获得本活动权益券赠与的20积分(假设此时未到上限)。
(3)参与活动的信用卡附属卡符合本活动权益券积分赠与条件的消费,将累计至对应主卡持卡人的普通积分账户中,且所有主卡和附属卡(含同名及异名附属卡)合并计算上限。使用前述活动细则中所述不参与卡种的卡片的任何消费均不参与本活动权益券积分累计。
(4)活动期间,客户领取“微信支付2倍积分券”后通过微信支付消费并发生退款,我行将相应扣除客户参与本活动所获赠的积分。
(5)其他积分规则详见《个人客户积分奖励计划条款及细则》。
4、本活动中,消费不包括取现、还款、分期、预借现金、预授权、年费、利息、逾期违约金、手续费等,不包括发生退货的交易、不包括外币交易。消费时间以我行系统入账时间为准,消费金额以我行系统入账金额为准。
5、单标外币卡:指仅可在境外、海淘等场景使用外币账户消费的信用卡,且卡面仅带有Visa、万事达卡组织标识(不包含万事达全球支付卡等可境内消费的信用卡)。
6、活动通用规则:
(1)如持卡人对于本活动有任何问题,可于2025年2月28日前致电农行信用卡客服热线4006695599进行咨询。
(2)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情况,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将被取消,已获取的积分将被追回。包括: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参与活动的卡片出现逾期、冻结、止付、注销等不正常状态,违反《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及其他相关规定。
(3)如发现持卡人参加本活动有明显经销、转卖、刷优惠等牟利行为的交易,或利用技术等手段作弊获取奖励的,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将有权追回持卡人已获取的奖励,并取消持卡人继续参与本活动及后续本系列活动的资格。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撤销奖励的权利。
(4)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解释、修改、变更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等),并于中国农业银行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