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网购狂欢,限时微信积分惊喜
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1月30日。
农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单位卡、准贷记卡、单标外币卡、汽车/家装等分期专用卡、航空/百联通/华润通联名卡及其名下附属卡均不参与活动)。仅持有附属卡的持卡人不参与本活动。
活动期间,农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可至“农行掌银APP-信用卡-优惠-积分礼/热门活动”,报名“11.11网购狂欢,限时微信积分惊喜”活动。活动共100万名额,名额有限,先报先得。报名成功后发生的微信消费,可享下述三项双十一积分权益(同一笔交易仅可参与其中一项积分累计):
1)10月10日至11月30日期间,使用名下农行信用卡(不参与卡种除外)通过微信支付的消费可享1倍积分加赠(特殊场景除外),该权益加赠积分上限为5万分;
2)10月15日至10月31日期间,使用名下农行信用卡(不参与卡种除外)通过微信支付的消费可享2倍积分加赠(特殊场景除外),该权益加赠积分上限为5万分;
3)11月1日至11月12日期间,使用名下农行信用卡(不参与卡种除外)通过微信支付单笔满1千元的消费可享3倍积分加赠(特殊场景除外),该权益加赠积分上限为5万分。

可至“农行掌银APP-信用卡-优惠-我的优惠券”查看积分权益详情。本活动所获积分有效期最长13个月(例如2026年10月累计的本活动积分有效期至2027年10月31日,2026年11月累计的本活动积分有效期至2027年11月30日,以此类推)。
温馨提示:
1.报名时间与积分累计时间有先后顺序要求,仅报名后的微信消费有机会享积分加赠。
2.一笔交易仅参与一项双十一积分权益累计,若一笔交易同时符合多个双十一积分权益加赠条件,则该笔交易通过本活动可累计的积分数为双十一积分权益中可累计积分数最高的(若积分数相同则优先活动结束时间较早的)。例如,客户10月16日成功报名活动,10月17日使用符合条件的农行信用卡通过微信支付消费100元(非特殊场景交易),该笔消费同时满足1倍和2倍积分权益加赠条件,2倍积分权益可累计积分数更高(通过1倍积分加赠权益可累计积分数为100分,通过2倍积分加赠权益可累计积分数为200分),则该笔交易通过本活动可累计的积分数为200分。
1.参与规则。
活动参与对象为农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单位卡、准贷记卡、单标外币卡、汽车/家装等分期专用卡、航空/百联通/华润通联名卡及其名下附属卡均不参与活动)。仅持有附属卡的持卡人不参与本活动。
不参与卡种包括:单位卡、准贷记卡、单标外币卡、汽车/家装等分期专用卡、航空/百联/华润通联名卡及其名下附属卡。单标外币卡:指仅可在境外、海淘等场景使用外币账户消费的信用卡,且卡面仅带有Visa、万事达卡组织标识(不包含万事达全球支付卡、万事达超然商务卡、万事达全球支付卡欧元版、万事达留学卡、万事达留学卡欧元版、万事达标准卡金卡、万事达标准白金卡、万事达标准白金卡欧元版、万事达尊然白、云南玉昆联名卡,万事达外币单标卡可开通境内人民币消费功能,开通后可以参与活动)。
2.积分累计规则:
通过微信APP扫码与被扫、微信APP收银台支付、其他APP选择“微信支付”使用农行信用卡消费,且入账交易类型为“网上消费”或“网上支付”。
温馨提示:
使用前述活动细则中所述不参与卡种的卡片的以上渠道消费不赠送多倍积分;在微信APP收银台选择“云闪付”消费,以及缴纳税费等特殊场景消费交易(交易类型不为“网上消费”或“网上支付”)等不符合前述条件的消费不属于上述所指定的消费,不赠送多倍积分。 若客户通过本活动或其他活动获得多张快捷支付多倍积分权益券,且一笔交易同时符合多张权益券积分加赠条件,则该笔交易可累计的活动积分数为多张权益券中可累计积分数最高的(若积分数相同则优先活动结束时间较早的)。
3. 积分查询方式:参与活动客户符合积分累计条件的人民币消费,积分到账时间不晚于合格消费发生2日(含当日)后,客户可于消费发生2日后(含当日)至农行掌银APP-信用卡-积分商城-积分明细查看积分累计情况。对应积分累计明细描述包括“网购狂欢-微信支付1倍积分”或“网购狂欢-微信支付2倍积分”或“网购狂欢-微信单笔满1千元享3倍”字样。
4. 主卡持卡人报名后,名下所有农行信用卡(含同名及异名附属卡,不参与卡种除外)符合条件的消费金额及笔数均计算在内,消费时间以我行系统入账时间为准,消费金额以我行系统入账金额为准。符合条件的消费不包括取现、还款、分期、预借现金、预授权、年费、利息、逾期违约金、手续费等,不包括发生退货的交易、不包括外币交易。若累计本活动积分的交易在活动期内发生退货导致积分扣减的,相应积分多倍累计额度将不晚于退货扣减发生之日起2日内(不含当日)退还给客户,积分额度返还后在2026年11月30日(含)前符合条件的消费在可多倍累计的额度内享受对应多倍积分。本活动不提供容时容差服务,客户未在指定期限报名,或报名后未在指定期限内发生符合条件的消费,均无法累计本活动积分。
5. 若客户享受活动的交易发生全部或部分退货交易,我行将根据退货的交易金额按比例扣回该笔交易的奖励积分。举例说明如下:假定客户在10月16日发生一笔50元的微信支付消费,如果客户同时报名了《快捷支付交易积分累计活动(2026年)》,客户在消费时共可累计150积分(100积分由本活动累计得,50积分由快捷支付累计活动累计得),在发生25元的退货交易后,我行将扣回75积分(50积分属于本活动积分扣减,25积分属于快捷支付累计活动的积分扣减);如果客户未同时报名《快捷支付交易积分累计活动(2026年)》,客户在消费时可累计100积分,在发生25元的退货交易后,我行将扣回50积分。
若客户11月2日发生一笔3万元微信交易,并同时已报名快捷支付累计活动,客户在消费时共可累计8万积分(本活动累计奖励积分5万积分,快捷支付累计活动累计3万积分),在发生1.5万元的退货交易后,我行将按照退货金额占交易金额的比例扣回4万积分(2.5万积分属于本活动积分扣减,1.5万积分属于快捷支付累计活动的积分扣减)。
6. 其他规则:
(1)本活动不与公务卡等指定卡片额外0.5倍积分、五倍积分包等各类多倍积分活动叠加。若一笔交易同时符合以上活动和本活动,则该笔交易可累计的活动积分数为以上活动中可累计积分数最高的(若积分数相同则优先活动结束时间较早的)。
(2)本活动与《快捷支付交易积分累计活动(2026年)》活动券可叠加。
(3)参与活动的信用卡附属卡符合本活动权益券积分赠与条件的消费,将累计至对应主卡持卡人的普通积分账户中,且所有主卡和附属卡(含同名及异名附属卡)合并计算上限。使用前述活动细则中所述不参与卡种的卡片的任何消费均不参与本活动权益券积分累计。
(4)其他积分规则详见《个人客户积分奖励计划条款及细则》。
7. 活动通用规则:
(1)活动期间,持卡人可致电农行信用卡客服热线40066-95599咨询活动相关问题。
(2)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情况,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将被取消,已获取的积分将被追回。包括: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参与活动的卡片出现逾期、冻结、止付、注销等不正常状态,违反《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及其他相关规定。
(3)如发现持卡人参加本活动有明显经销、转卖、刷优惠等牟利行为的交易,或利用技术等手段作弊获取奖励的,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将有权追回持卡人已获取的奖励,并取消持卡人继续参与本活动及后续本系列活动的资格。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撤销奖励的权利。
(4)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解释、修改、变更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等),并于中国农业银行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