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贷款

  一、产品定义

  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我行为满足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转性或临时性流动资金需要发放的贷款。

  二、分类

  1、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 年)3 年以下(含3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2、流动资金贷款按照贷款使用方式分为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和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一般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单笔审批、单笔或分笔发放、贷款收回后不得循环使用的 流动资金贷款。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在贷款合同金额和有效期内,借款人可根据需要多次提款、逐笔还款、循环使用的流动资金贷款。

  三、适用对象

  (一)流动资金贷款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的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二)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已经我行核定统一授信额度;

  2、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营业执照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行的信贷政策;

  3、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低风险业务品种可只要求开立临时存款账户),自愿接受我行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4、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特殊行业或按规定应取得环保许可的,还应持有有权部门的相应批准文件;

  5、实行公司制的客户、合资合作客户或承包经营客户申请信用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或合作各方的协议约定;

  6、管理、财务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到期还款付息的能力;

  7、借款人及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用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信用状况已恢复正常的;

  8、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9、不符合信用贷款条件,要提供合法、足值、有效的担保;

  10、申请外汇流动资金贷款,品种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

  借款人具备借款主体资格;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营业执照范围;无主观恶意造成的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合法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第二还款来源真实合法、足值、有效且风险可控。

  (三)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的申请人除需满足以上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我行信用评级在AA 级以上(含);

  2、财务结构合理,现金流量充足(经营未满两年的申请人或虽经营已满两年但根据经营计划尚未达产的,预计现金流量充足),发展前景良好,预计具备到期还本付息能力;

  (四)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申请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农业银行信用等级AA +级以上(含),优势行业重点客户可放宽至AA级,有特别规定除外;

  2、居行业排名前列,财务结构合理,现金流量充足(经营未满两年的申请人或虽经营已满两年但根据经营计划尚未达产的,预计现金流量充足)发展前景良好,预计具备到期还本付息能力。

  3、与我行合作关系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若不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申请人能够提供合法、足值、有效的抵(质)押担保或由信用等级在AA 级以上(含)客户提供的保证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