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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包贷款

产品介绍

  打包贷款业务,是指在以信用证、汇款、跟单托收方式结算的国际贸易中,出口企业凭符合条件的正本信用证、出口合同或订单等,向我行申请用于出口货物备料、生产和装运等履约活动的短期贸易融资。

  

产品功能

  为贵公司解决生产备货阶段所需的融资款项,帮助贵公司及时按照贸易合同约定发货收款,缓解贵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

  

办理指引

  1、贵公司提供《打包贷款申请书》,并提供有效的信用证正本(信用证结算方式项下)、出口合同或订单及农业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2、农业银行审核贵公司的打包贷款申请,与贵公司签订《出口打包贷款合同》。

  2、放款后,农业银行有权监督贵公司的用款,确保专款专用。

  4、以信用证为结算方式的,贵公司装运发货取得信用证项下单据后,向农业银行交单,贵公司以信用证收汇款项或后续融资款项归还融资本息。

  5、以汇款或跟单托收为结算方式的,贵公司以自有资金、其他自筹资金或后续融资款项归还融资本息。

  

温馨提示

  1、出口商品质量和市场价格稳定。

  2、贵公司应按贸易合同约定按期足额交货。

  3、以信用证为结算方式的,贵公司必须是信用证的受益人,信用证正本须留存农业银行。已过效期的信用证、含有“软条款”的信用证不办理打包贷款。贵公司装运发货取得信用证项下单据后,须及时向农业银行交单。

  4、以汇款为结算方式的,农业银行只办理货到付款部分打包贷款。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中国农业银行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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