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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年检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加强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提高账户管理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我行定于2014922日至1231日开展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年检工作。现将年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年检的账户为20131231日(含)以前在我行开立的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及临时存款账户(验资户除外)。

  二、存款人应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向开户银行提交真实、有效的账户年检申请资料并办理账户年检手续。

  三、年检结束后,存款人未能按要求办理账户年检手续的,自201511日起,我行将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暂停账户使用,待存款人办理账户年检手续后,即可恢复使用。

  具体的账户年检手续敬请向我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银公司深圳市分行

                             O一四年九月一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