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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版权所有 | 京ICP备05049539号-1
1.采购项目:四川省分行视频监控操作类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2.发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自筹
5.采购内容:对四川省分行视频监控操作类业务外包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6.供应商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 提供年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和由税务局(含税务局网上服务厅)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6.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
6.3供应商如为省外公司,应在成都设有成立时间一年以上(即2018年2月1日以前成立)的常驻机构(含分、子公司、办事处),分公司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与总公司关系的证明材料(以上皆需加盖公司鲜章);子公司提供年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股东信息的下载打印信息(以上皆需加盖供应商鲜章);办事处提供办公场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证明材料主体必须与办事处分支机构名称或总公司名称一致,如房屋产权证还未办理完毕,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6.4供应商至少提供1个2016年1月1日后与国有银行省级或省级以上机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直辖市、省会城市分行签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视频监控操作类业务外包/监控中心值守业绩合同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其中:国有银行包括工、农、中、建、交行、邮储,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12家(根据银监会分类)。
6.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农行四川省分行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并要求供应商出具书面承诺(提供加盖公司鲜章的书面供应商承诺书)。
6.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近三年未与农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提供加盖公司鲜章的书面承诺书)。
6.7供应商信用状况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16年以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信息公示系统”下载打印的信息,并加盖公司鲜章)。
6.8供应商未列入农行系统禁入名单,应独立完成整个采购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7.1报名时间:201年1月18日-2019年1月24日,每日9:00-11:00, 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7.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资料上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附资格要求(6.1至6.7项)资料(加盖公司鲜章)。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恕不接受。
7.3报名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666号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办公楼24层2465号工位。
8.领取招标文件:
8.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8.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666号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办公楼24层2465号工位。
8.3招标文件领取要求:报名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潜在投标人凭介绍信(原件)及领取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招标文件,介绍信需盖公章。发起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666号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28-61016149
10.声明
10.1各报名供应商递交报名材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
10.2.农行四川省分行接受报名供应商的报名文件并不表示接受报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集中采购。本项目发起人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初审,并将另行通知通过初审的报名供应商参与集中采购。无论报名供应商是否被邀请参加集中采购,所有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我行就本项目分别在四川省分行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金融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