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厂房按揭贷款(厦门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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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定义:
厂房按揭贷款即我行向中小企业发放的用于购买工业园区内通用厂房的贷款。
目前该产品由我行厦门等分行开办。功能和特色:
1.准入条件低:准入条件为实收资本≥100万,首付款≥30% 。
2.偿还压力轻:最长可在10年内按月分期偿还,利率最低下浮10%。办理流程:
客户申请---我行内部审核---签订过渡性担保协议---发放贷款---产权证办出后改办抵押担保。
借款人向我行提出厂房按揭贷款申请,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2.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以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借款人近期财务报表;
4.借款人已支付不少于30%购置款的证明;
5.借款人已和政府部门或开发商签订的厂房购买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同意以所购置厂房抵押的承诺;
7.借款人出具的授权贷款人划款的授权委托书。办理渠道:
具备开办资格的我行分支机构。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中国农业银行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
